容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20

 

容县人民政府

2012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容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府自身建设、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融洽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健全公开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家强任组长,政府办主任韦彦敏、政务中心主任梁伟、法制办主任黄绍年任副组长的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县政务中心、县监察局、县政府信息办为成员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专门配备了3名专职工作人

员,90名兼职工作人员,68个单位在政务中心(含分中心)设立了68个信息申请受理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出台了《容县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制度》、《容县政府网站群建设和管理规定》、《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容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容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容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容县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17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明确对不履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义务、规定了信息报送时间、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等10种情形予以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编制目录指南,方便信息查询。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本级门户网站和部门户网站指定栏目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开拓创新形式,不断丰富载体。一是加强“一中心两馆”服务。要求全县行政机关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交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及时、规范地在指定的信息平台和政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填报、审核本级政府公开信息,并通过公共查阅室和查阅窗口、热线电话、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二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本级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

员,90名兼职工作人员,68个单位在政务中心(含分中心)设立了68个信息申请受理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出台了《容县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制度》、《容县政府网站群建设和管理规定》、《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容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容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容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容县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17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明确对不履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义务、规定了信息报送时间、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等10种情形予以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编制目录指南,方便信息查询。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本级门户网站和部门户网站指定栏目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开拓创新形式,不断丰富载体。一是加强“一中心两馆”服务。要求全县行政机关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交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及时、规范地在指定的信息平台和政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填报、审核本级政府公开信息,并通过公共查阅室和查阅窗口、热线电话、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二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本级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

员,90名兼职工作人员,68个单位在政务中心(含分中心)设立了68个信息申请受理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出台了《容县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制度》、《容县政府网站群建设和管理规定》、《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容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容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容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容县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17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明确对不履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义务、规定了信息报送时间、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等10种情形予以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编制目录指南,方便信息查询。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本级门户网站和部门户网站指定栏目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开拓创新形式,不断丰富载体。一是加强“一中心两馆”服务。要求全县行政机关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交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及时、规范地在指定的信息平台和政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填报、审核本级政府公开信息,并通过公共查阅室和查阅窗口、热线电话、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二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本级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

员,90名兼职工作人员,68个单位在政务中心(含分中心)设立了68个信息申请受理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出台了《容县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制度》、《容县政府网站群建设和管理规定》、《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容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容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容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容县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17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明确对不履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义务、规定了信息报送时间、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等10种情形予以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编制目录指南,方便信息查询。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本级门户网站和部门户网站指定栏目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开拓创新形式,不断丰富载体。一是加强“一中心两馆”服务。要求全县行政机关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交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及时、规范地在指定的信息平台和政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填报、审核本级政府公开信息,并通过公共查阅室和查阅窗口、热线电话、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二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本级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强化档案馆等部门查阅场所服务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镇、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议、培训班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及培训。

  (四)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及焦点问题进行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管理。

 

(来源:容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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