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教函〔2020〕272号
关于评选容县2019-2020年度学籍管理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初中,县直相关学校和民办中小学: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学校学籍管理员积极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日常基础数据统计、系统操作等繁杂的学籍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我县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提升了学校学籍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容县2019-2020年度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热爱和支持教育事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与校长、班主任在学籍管理工作方面能协调统一、不脱节。
3.尽职尽责,无私奉献,严格按程序办理学籍的各项事宜,重视对家长的解释工作,和家长交流耐心细致,为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群众满意度高。
4.熟练掌握和使用学籍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进行新生信息录入、学籍异动处理、毕业调档等日常业务的处理。
5.学校学籍管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材料完备、有序、整洁、规范,纸质档案有专柜存放,没有学生档案因个人过错而丢失的现象,没有违规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漏学生学籍信息。
6.到2020年12月22日止,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在学校不能存在超10个工作日的待办业务。
7.在学籍系统中不存在虚构班级或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的现象。
8.被推荐人2019-2020年度不受处分。
二、评选要求
㈠各镇(学校)在评选工作中要按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及初评工作,做到实事求是、民主评选,按1∶1指标评选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将拟推荐名单在相关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对各学校所推荐的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评审,确定先进个人名单。评审不通过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推荐。
㈡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小学的先进个人由各镇中心学校负责推荐。
三、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镇(校)按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要求做好推荐工作,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容县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容县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报送到县教育局教育一股(小学的以镇为单位报送),同时将《容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XXJJGL@163.com。逾期未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附件:1.容县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容县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容县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容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容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印发
附件1
容县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先进个人(人) |
| 单位名称 | 先进个人(人) |
容西中学 | 1 | 容西镇中心学校 | 4 | |
容州一中 | 3 | 容州镇中心学校 | 51 | |
容州二中 | 1 | 十里镇中心学校 | 8 | |
容州三中 | 1 | 石寨镇中心学校 | 7 | |
都峤中学 | 3 | 杨梅镇中心学校 | 13 | |
十里中学 | 1 | 六王镇中心学校 | 12 | |
江口中学 | 1 | 灵山镇中心学校 | 9 | |
石寨中学 | 2 | 黎村镇中心学校 | 19 | |
绿荫中学 | 3 | 杨村镇中心学校 | 11 | |
灵山中学 | 2 | 县底镇中心学校 | 9 | |
六王中学 | 1 | 自良镇中心学校 | 6 | |
六王二中 | 1 | 浪水镇中心学校 | 3 | |
珊萃中学 | 2 | 松山镇中心学校 | 7 | |
黎村中学 | 2 | 罗江镇中心学校 | 5 | |
杨村中学 | 1 | 石头镇中心学校 | 9 | |
杨村二中 | 1 | 侨乡中小学 | 1 | |
县底中学 | 1 | 育才小学 | 1 | |
荣塘中学 | 1 | 兴华中小学 | 1 | |
自良中学 | 2 | 特殊教育学校 | 1 | |
浪水中学 | 1 | 杨梅中学 | 2 | |
松山中学 | 2 | 容县高级中学 | 2 | |
罗江中学 | 1 | 容县中学(高中) | 2 | |
石头中学 | 2 | 容县中学(初中) | 1 | |
水口中学 | 1 | 教育局 | 20 | |
|
| 合计 | 241 |
附件2
容县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职 务 | ||||
从事学籍管理工作时间 | ||||||
(在□中打“√”)□镇管理员 □学校管理员 □学校分管领导 | ||||||
主 要 事 迹 | (事迹材料在500字左右)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中学的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小学的由所在学校和镇中心学校分别签署意见) (学校盖章) (镇中心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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